二被告因资金短缺向原告借款,双方于2022年1月28日签订《抵押借款合同》,合同中约定借款总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月利率2%,借款期限为3个月。因履行不行,原告起诉至法院。经双方调... 查看详情 >>
2022年6月,原告找到代理律师,委托代为处理与司某某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告在外地,为减少当事人成本,律师建议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进行起诉,2022年7月11日,松山区法院受理... 查看详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第一款:“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 查看详情 >>
二审法院认为:案涉房屋在双方签订售房合同后已经实际交付并已过户到上诉人名下,上诉人使用案涉房屋已经多年,故上诉人提出的解除合同的主张依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房屋价格是房屋买卖关系中... 查看详情 >>
2013年9月1日,上诉人和谭某某为吴XX出具借据一枚,借据上加盖了赤峰XX公司第七项目部的印章,后谭XX虽然单独又为吴XX出具借据一枚,但吴XX与谭某某均认可两枚借据上所载明的款... 查看详情 >>